湖南人均住房面积34.4平方米 超过小康标准

http://www.hxonl.com 07-03-30 08:15:31 潇湘晨报

    湖南省统计局昨日发布《2006年湖南人民住房简析》,根据全省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显示,全省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4.4平方米,平均每户住房间数为3.4间,人均住房间数已达到1.1间。统计专家表示,人均居住面积10平方米为国际小康型面积标准,我国城镇居民小康居住目标是人均居住面积8平方米,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为16平方米。“以上数据充分说明我省城镇居民住房面积已经超过我国和国际小康型面积标准。”

  近八成城里人是“有房族”

  城镇居民中拥有自有住房占79.7%,租用、借用住房占19.7%,无住房占0.6%。

  从房屋来源看,购买商品房的由2000年的5.73%上升为8.13%。随着政府加大了经济适用房建设的力度,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达到5.15%。另一方面,我省农村家庭户自建房率达到了96.87%,比2000年提高1.71个百分点。

  住房设施明显改善

  全省家庭户住房内有独立使用厕所的比重为82.7%,比2000年上升了16.2个百分点。其中独立使用抽水式厕所的家庭占17.4%,比2000年提高6.4个百分点。

  全省家庭户中拥有洗澡设施的为60.5%,比2000年上升了24.9个百分点,其中家庭自装热水器的占16.7%,比2000年上升了6.1个百分点。全省家庭户使用自来水的为34.8%,比2000年上升了10个百分点。

  无房人数约在37万左右

  全省居民住房困难户还占一定比例,无住房的占0.56%,如果按全省总人口6700万估算,无房户约在37万人左右。只有一间住房的占8.73%,只有两间住房的占26.87%;人均住房面积在8平方米以下的占2.94%,9-12平方米的占5.12%。一些几代同堂户挤住在一间或两间房子内,生活极为不便。

  统计专家建议:建立完善廉租住房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居住需要,尽快解决这一部分居民的住房困难。

责任编辑:吕晋
作    者:戴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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