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方城强拆钉子户惹官司 唯GDP滋生干部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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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hxonl.com 07-07-02 15:51:39 中国经济周刊 【繁体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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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狭隘价值观、为政观和“以GDP论英雄”的政绩考评,在助推县域经济狂飙突进的同时,也似乎正在书写着一个个未有结尾的寓言。 方城县让权企业让出“民告官”渑池县招商引资引来“空手道” 瘦弱的高主任最近似乎又“瘦了一圈”。 “现在网上说我们搞强制拆迁,居民逃离废墟什么的……好像说我们没有和老百姓站在一块……”6月11日,这位河南省方城县拆迁办的官员向《中国经济周刊》(国内邮发代号2-977)诉苦道。 感觉“有点烦”的还有方城县的领导。5月16日,该县对两家“钉子户”施以强制拆迁,孰料次日县政府即被其他“拆迁户”推上法庭。6月11日双方对簿公堂,媒体纷纷投以关注目光…… 所有的烦恼,皆缘于当地民众与政府之间的一次利益调整。 故事一:“经营城市”惹出“民告官” 2005年3月,方城县决定对县城内的文化路、凤瑞路、康达路东延部分进行“开发”。 当时,该县决定在县城东部建设一个“新区”,以“提升城市品味、树立方城形象”。上述路段因为地理位置优越,被该县确定为“新区建设的重中之重”。 但作为“省级贫困县”,建设资金从何而来?当地政府的“破茧之道”是与百姓做一笔“生意”—通过拆迁,收回上述路段“两侧商业带”居民的土地与房屋产权,再二次开发—一家名为“方城县新裕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下称‘新裕公司’)”的开发商由此粉墨登场。 因为关涉“新区”成败,方城县赋予新裕公司诸多特权,该县2005年《县委县政府联席会议纪要》明确规定“所有征用土地一律由新裕公司开发经营”,且该公司作为“经营主体”,“与有关职能部门职责捆绑在一起”。 最令开发商满意的还是官方的土地“增值”措施—该县规定新裕公司拆迁后的“商业用地,每间地皮不低于2至4万元;商业用地后对应的成片土地,每亩不低于8.5万元”;“属于政府的项目,(地价)达不到上述标准的,差额部分由政府财政负担”;“其他区域除工业项目外,原则上五年内一律不予供地”。 “这生意让傻子干都不会赔!”当地一位居民向《中国经济周刊》(国内邮发代号2-977)诉苦道。坦言,“就说文化路吧—临路的三间地皮(长13米、宽10米),给人家(被拆迁户)才补偿一万六。而别人再买这块地,按政府规定的最低价也得出九万,新裕公司一转手就发了。” 方城县官方人士对此多表示理解。“啥叫‘干预市场’?啥叫‘与民争利’,咱这儿穷得叮当响,没有优惠政策支持,企业也不干啊。”该县一位工作人员表示。 不过,在随后的日子里,大权在握的新裕公司并未感受到“经营城市”的轻松。因为地理位置绝佳、经济利益显而易见,上述三路已经取得土地产权和房屋产权的居民并不愿意拆迁……5月16日,应新裕公司申请,方城县组织公安、建设、土地等部门近百人,用挖掘机将“拒不拆迁”的李宗聚、付邦泉两户夷为平地。次日,县政府被拆迁户张喜桂等三人告上法庭…… 故事二:“空手道”盯上大项目 时下,河南渑池县百姓中正流传着这样一个“神话”— 只要在该县城区“九华新村”购买一套住宅,无论你是谁,无论面积大小,皆可获得一个“就业指标”—到总投资4亿元的河南九华纺织品有限公司(下称“九华公司”)上班。“×月×号以前买房,还有一万二的优惠”。 责任编辑:吕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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