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价是物业税“实转”最大的推动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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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征收物业税现在没有明确的时间表,但基本框架已经基本明确--即将现行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以及土地出让金等收费合并,转化为房产保有阶段统一收取的物业税 随着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批准安徽、河南、福建、天津四省市为房地产模拟评税第二批试点地区,国内已有十省市开始物业税空转(即只是模拟测试征税的运转,并没有实际征税)运行,而且这十个试点省市中的部分城市可能在2008年开始进行实转(即根据试行税率和办法实际开征物业税)。 目前空转的物业税征收有两种计算模式,两种模式以房屋用途来区分。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院长温来成告诉记者,如果房屋是自住,以房产评估价的70%为基准,征收税基的1.2%为物业税;如果房产是出租投资用,就以投资回报为基准,征收12%的物业税,但空转中并没有设定起征点。 国家发改委投资所副所长陈选则向记者透露,如果物业税征收开始实转,其税率可能的设定范围是在房产评估价的0.3%至0.8%之间。 但据记者了解,对于具体的税率等相关数据,各试点省市还都很模糊。 深圳市地税局宣传部朱科勇就对记者称,物业税在深圳所谓的空转还只处于调研阶段,其实就是在摸底,研究如何执行,还没有具体的数字结果。 物业税怎么收法 国税总局有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尽管征收物业税现在没有明确的时间表,但基本框架已经基本明确,即将现行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以及土地出让金等收费合并,转化为房产保有阶段统一收取的物业税。 该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在对按评税价格计征物业税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税务总局和财政部选择部分地区进行模拟评税试点,目前已经创建了一个比较符合国情的评税工作模式。 记者了解到,北京市以北京经济开发区的税收数据,通过计算机模拟方式进行空转实践,其结论是--房地产税收比现在税收会有大幅度增加。 但对地方财政而言,将不能够一次获取土地出卖收益, 这是不小的损失。 中国现行法规采取一次性收取40年、70年土地使用费用,即将推出的物业税却是将土地收益分摊于未来40年或70年内收取,这无疑是对当前土地利益分配格局的重构。物业税数年来议而未决主要正是因此。 记者从财政部了解到的消息是,2006年11月份,财政部曾跟当时的六个物业税空转试点省市商讨2007年能否空转实,并表示因实转造成的损失,财政部通过其他途径给予补偿。即使如此承诺,商讨最终未能达成一致。 中国政法大学民财税金融法研究所副所长施正文告诉记者,据他了解,物业税最有可能的还只是先行针对市场增量征收,就如同当年征收个人所得税,先从少数人开始,逐步普及,这就回避了目前技术操作上的一些争议。 我爱我家控股公司副总裁胡景晖则认为,物业税的开征预计会像房贷首付一样,对拥有不同套住房的购房者区别对待,这样购买第一套住房和中小户型住房可能免于征收。 这也是目前市场上的一种观点,物业税的出台,不是说所有的房子都会征收物业税,只有达到一定面积的大户型才会征收,征收的比例相对比较小,物业税的征收只会对大户型的销售增加阻力。 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钟伟也分析称,物业税在首批试点城市已经空转四年,再加上目前各方对房价的忧虑,进入实转理所当然。他认为,如果目前对开发商已经封顶但还未卖出的楼盘征收物业税,还可以有效地抑制开发商捂盘。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建议,物业税征收应当区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目前,国家鼓励90平方米以内的户型开发和消费,并且不干预90~140平方米房型的开发和购买,但对140平方米以上的大户型开发和销售却一直持抑制态度。因此,房屋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上,就应当属于物业税征收范围;相反,则应属于免征范围。 责任编辑:陈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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