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写精品议案为人民代言——记全国人大代表任玉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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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议案中,任玉奇代表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将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机构仅仅规定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人民法院,忽视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作为平等主体之间财产权益纠纷属于私权的范畴,而私权是可以由当事人自由处分的权利。完全可以通过构建多元化私权纠纷解决机制和谐解决,其中包括仲裁机制。建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进行修改,增加相关内容。 在关于修改《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议案中,任玉奇代表提出:《民办教育促进法》对民办学校的设立、组织、管理、监督、扶持等各个方面做出了很多有利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规定,但是,《民办教育促进法》对民办学校定性等一些关键问题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对某些操作性环节采取了模糊处理,对一些制定时难以明确的问题如民办学校的性质、民办学校教师的权益保障、民办学校的税收优惠政策、民办学校的法人财产权、合理回报问题、扶持与资助制度等采取了回避态度。这些模糊处理的环节和被回避了的问题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民办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必须予以明确。 在关于制定我国《司法救助法》的议案中,任玉奇代表提出,随着和谐社会建设的推进,我国现行司法救助制度的缺陷日益显露出来。和谐社会是一个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全体公民权利受到尊重、纠纷可以诉求、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的社会,要有效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更普遍、更有效的实施司法救助,使社会成员中的贫弱者更容易接近司法,更容易获得法律保护,从而更好地体现司法公正与社会正义。 任玉奇代表说:“作为一名全国人大代表,要写出好的议案,为人民群众代言,首先要了解人大的制度和相关知识,特别是要熟悉《代表法》、《组织法》、《宪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了解代表工作特点和规律;要密切联系选民,善于听取各方意见;要善于做调查研究;要敢于为民代言,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 在过去的5年里,任玉奇代表先后到湖南、青海、甘肃、陕西、安徽等省200多个县、乡,组织上百场调研会。五年的代表历程,使他深深体会到:联系选民,体察民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真实了解社情民意,是提出高质量议案的重要条件。 究竟是什么力量,让任玉奇代表、一个民营企业的董事长如此关心“三农”问题,并积极为基层人民群众特别是9亿农民代言呢?任玉奇代表说:“第一,我是草根出身,生在农村,长在农村,对农民朋友、对农村有着特殊的感情, 这是刻骨铭心的;第二,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三农’问题,把解决‘三农’问题视为全党和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并连续发了5个一号文件,进行一系列重大部署。今年的一号文件更是明确提出,今后将逐步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包括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增强农村基本医疗服务能力、稳定农村公共文化、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等。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我有责任积极投入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工作中去。我总是想,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就应该一心一意为人民,去做一些人民需要我做的工作,依据宪法代表人民行使好这一权力,关注民生,深入调查研究,了解人民的呼声与期盼,积极反映民情民意;就应该以身作则,事事作出表率;就应该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向党和国家负责,向人民负责,真正发挥一名人大代表的作用,成为人民的代言人,将人民的意愿经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的意志,为推进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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