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株、潭、岳四市车用天然气每立方米3.0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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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内的第一个汽车加气站即将对外运营了,而在株洲、湘潭和岳阳等城市,从事城市公交客运的一部分车辆也早已用上了清洁能源——压缩天然气。根据湖南省物价局的最新文件,从9月1日起,长、株、潭、岳四市的汽车用户购买压缩天然气作为燃料的,统一零售价为每立方米3.09元。 省物价部门明确,天然气加气母站压缩天然气销售(出厂)价格暂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天然气加气子站(包括标准站)及加气母站直接供给汽车用户作车用燃料的压缩天然气试行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3.09元。除长沙市外,其他3个城市有关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和使用办法按《关于对天然气征收价格调节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财综[2005]46号)规定执行。该收费标准试行期限到2008年8月31日止,试行期满后各天然气压缩站及汽车加气经营企业需重新向省物价局申报价格。 责任编辑:吕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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