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明年全面启动城镇居民医保 优惠困难群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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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更多的城镇居民只要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每人每年交很少的参保费,就可报销一定限额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 在湖南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上,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春贤表示,要加快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明年在农村全面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要进一步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 明年还将建设350所乡镇卫生院,实行地级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覆盖,县级市区卫生服务机构覆盖面达到80%以上。 2007年9月26日,湖南城镇居民医保试点正式启动,长沙市、常德市、湘潭市、平江县成为今年首批试点地区。城镇居民医保的交费水平为:成年人每人每年200-300元,未成年人每人每年60-80元。 根据《湖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参保对象包括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所有城镇居民,即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高、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含未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市辖区农村市民)。具体包括:未满18周岁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少年儿童;60周岁以上的老年居民;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 试点前,湖南职工医疗保险覆盖的城镇人口仅占湖南城镇人口的21.4%。 长沙样本 参保:农民工子女也可以 长沙市城镇居民医保的参保对象包括:未成年人、年满18周岁不满60周岁的非从业居民以及60周岁以上的老年居民。周庆宪说,对于进城农民工子女,从政策上讲应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但由于长期随父母在城镇生活、上学,出于人性化考虑,长沙市将他们纳入了城镇居民医保。在校大学生由于参加了公费医疗或商业保险,暂不纳入参保范围。 缴费:困难群体有优惠 “考虑到城镇困难居民的实际情况,政府财政对困难人群有所倾斜,其中‘三无人员’(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义务的人员)给予100%的补助。”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周庆宪称,为充分发挥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基金的互济作用,医保费不退费、不转移。 长沙市区其他各类人群具体筹资标准为:未成年人80元,其中个人缴纳40元,财政补助40元;非从业居民300元,其中个人缴纳225元,财政补助75元;老年居民300元,其中个人缴纳60元,财政补助240元。 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未成年人80元,其中个人缴纳16元,财政补助64元;18周岁及其以上居民300元,其中个人缴纳60元,财政补助240元。 对于持有《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1-2级的残疾人员:未成年人80元,其中个人缴纳16元,财政补助64元;18周岁及其以上居民300元,其中个人缴纳60元,财政补助240元。 责任编辑:吕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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